为充分发挥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数字化转型在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4-2025年)》和《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
1.鼓励企业采购数字化设备。对企业新采购的设备,经第三方机构认定符合数字化发展方向,且企业书面承诺正式投产后一年内可达到数字化水平L6的,给予设备采购金额6%资金奖励。(在设备到位验收后给予设备采购金额3%奖励,经贯标认定达到L6水平再补助3%)
2.大力扶持企业数字化改造。建立“数字领航、小灯塔、数智工厂”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经认定启动数字化改造后,由受益财政先行支持20万元改造培育资金,项目申报成功且获得各级补助后,由受益财政扣回培育资金。
3.支持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提档升级。对L1-L2级企业,当年通过数字化改造实现提档升级达到L4-L5级的给予每家企业奖励2万元,使用了“小轻快准”产品的企业除外;当年在实施改造后达到L6级及以上企业的给予每家企业奖励10万元。
4.支持第三方打造“小轻快准”产品。鼓励服务商针对我县“3+2”产业体系打造数字化改造“小轻快准”产品和解决方案,对入选省级“小轻快准”产品和解决方案的,根据推广使用个数按每个2万元给予奖励服务商。
5.打造“数字领航”企业。支持企业聚焦全要素、全流程、全生态数字化转型,全面推动企业在成本、质量、效益、绿色、安全等方面转型发展,对认定为省级“数字领航”企业的给予奖励100万元。
6.打造“小灯塔”企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聚焦细分行业创建面向行业标杆的“小灯塔”企业,对认定为省级“小灯塔”企业,根据企业数字化改造投入和专家评审认定,给予每家企业奖励50万元。
7.打造“数智工厂”标杆。支持企业围绕工厂智能化、管理信息化、生产精益化,打造特色鲜明的“数智工厂”,对认定为省级“数智工厂”企业,根据企业数字化改造投入和专家评审认定,给予每家企业奖励50万元。
8.支持企业开展贯标建设。对当年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业互联网平台贯标、数字化转型成熟度贯标及数据管理成熟度贯标(DCMM)证书的企业,AA级或二星级奖励10万元,AAA级或三星级以上奖励15万元。
9.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积极争创国家标杆。对当年获得国家数字化转型领域标杆的企业和国家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每家奖励30万元。对当年入选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对当年入选培育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奖励10万元。支持企业接入二级节点,对当年开展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注册量达500万以上且解析量达1000万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10.支持典型示范案例。对当年入选工信部典型示范案例,每个奖励企业10万元。对入选省工信厅典型示范案例,每个奖励企业2万元。
11.支持优化上云服务。对当年服务企业上云达300户且深度上云30户以上运营商,按上云一户200元、深度上云一户1000元奖励运营商,总奖励资金不超过30万元。
12.推动企业绿色低碳发展。为推动企业产业转型升级、绿色低碳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企业的给予奖励20万元,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企业的给予奖励10万元。
13.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专项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设立数字化转型专项金融产品,为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金融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水平达L6及以上,企业的“科贷通”“财园信贷通”贷款再补贴0.5个点的利息。
本政策所涉及的支持奖励资金,按财权事权匹配原则由受益财政进行支付,同时涵盖宜春市工强办下达(宜工强市小组〔2024〕9号)文件要求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实施期限为2024年至2026年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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