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促进民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为促进我县民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发展民营制造业经济信心,激发民营制造业企业家创业热情,推动民营制造业上台阶、上水平、上档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一、激励政策
(一)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1.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建立重点企业培育库。对年度产值首次达到1亿元、3亿元、5亿元、8亿元的,且产值增速超过全县平均增速5个百分点以上(含5个百分点)的民营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积极培育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小巨人”企业,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对新进入全国民营企业500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二)推动企业提质增效
1.着力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促进小微工业企业规模效益提质升级,培育发展一批专业化水平高、配套能力强、品质优势明显、主体活力强劲的成长型民营制造业企业。对首次入库纳规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当年新认定为省级高成长型小微企业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
2.鼓励小微企业走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创新型发展之路,争做“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入库)企业。对当年新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当年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入库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当年新认定为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对当年新认定为省级创新型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获得省级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
(三)引导企业转型升级
1.鼓励民营制造业企业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5G、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和新业态。对通过两化融合、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数据安全管理等国家标准贯标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获批的国家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首次进入国家信息、软件百强民营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应税销售额5亿元以上)。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信息消费示范项目(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省级信息消费创新产品,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优秀场景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示范项目(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行业型、区域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分别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级平台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智能工厂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
2.支持绿色制造示范试点。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得省级节水型企业称号(省水利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命名)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节能环保示范试点、“能效之星”等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
3.支持企业节能环保提升。对在工业领域实施节能环保“五个一百”行动中列入推介目录(名单)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主导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排名前三且排序最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
(四)支持示范平台建设
1.培育创建一批市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对新获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
2.鼓励企业参加国家、省、市创客中国大赛,对获得一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二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三等奖及优秀奖的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3.鼓励企业参加国家、省工业设计大赛专项赛或分项赛,对获得一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获得二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三等奖及优秀奖的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主办安徽省工业设计大赛专项赛或分项赛的企业,给予主办方20万元一次性奖补。
(五)引导企业创新赋能
1.引导企业加强与知名高校围绕产业升级和企业技术需求,组织开展联合攻关,鼓励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新产品,每件产品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精品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推进企业开拓市场
1.引导企业研发“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积极推荐企业参加“三首”产品认定,对省认定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按照产品单价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支持民营制造业企业积极参与“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央视宣传系列活动,按10%给予宣传推广费用补助。
3.支持军 民 融合发展,对通过“军 工三证”认证的民营制造业企业,每认定一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分别给予40万、40万、20万一次性奖补。
4.鼓励和支持民营制造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积极组织民营制造业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世界制造业大会等政府主导展会,省内、省外参展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一次性补助。
(七)鼓励企业加大投资
1.对当年数字化转型升级软硬件购置设备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1000万以下(含1000万)的民营制造业企业,按软硬件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
2.对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按当年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对年度购置工业机器人(自由度≥3)的民营制造业企业,按照购置价格的15%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
4.对总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重大制造业项目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培育项目,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议”的办法给予政策支持。
二、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县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实施过程中会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适时进行调整。与本县其他政策重复的,不能重复享受。《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颍上县促进民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颍政办〔2023〕1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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